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法发〔2019〕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有57名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7月16日任期届满职务自动免除,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能到案件审结之日。具体名单如下:
刘小红、陈海平、符家华、符文乾、杨雄志、许忠仁、洪汉语、孙利书、许义科、邓文鸿、符锡雄、卓志强、符克英、王颂特、符 珍、符献凯、李延清、周发好、关文攀、李 岗、薛炳龙、钟 莎、黄林华、唐徐卫、王运深、游晓平、吴妃英、赵雨萍、闭举宁、黄 悟、陈 杰、陈思远、王海丹、郭教波、全克俊、关远军、赵振锋、冯 操、孙 茜、林贤海、陈海清、邹云飞、王 琳、林育辉、吴喜英、吴淑司、邹 波、邱文相、郭振荣、罗永姨、孙星星、李 杰、宋 旋、王明彦、陈大龙、苏泽灵、许义双。
特此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