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婚姻关系变化,作为孩子的父母,都应当肩负起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希望你们积极履行家长责任,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纠纷案随案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提醒当事人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与保护,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
据悉,原告蒋某与被告万某结婚14年,婚后育有一双儿女,均未成年。原告诉称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被告有酗酒、家暴以及对家庭不负责行为,并对其多次家暴。现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原告遂向昌江法院起诉离婚。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昌江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二人各自监护抚养一个孩子。调解协议签订后,考虑到案件处理将对孩子的身心产生影响,为把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影响降到最低,昌江法院随案向原、被告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健康、温暖成长环境。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的发出,是对涉及未成年子女离婚等案件中当事人正确履行家庭责任的助力和期待,亦是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将被依法追责的告诫和提醒。
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昌江法院积极响应,常态化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要求在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应随案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下一步,昌江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意见》要求,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和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司法服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