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行不行?“刑”!
  发布时间:2024-05-1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民间借贷欠钱不还,经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履行,明明有偿还能力,却想方设法赖着不给,以为隐匿财产、转移资金就可以逃避执行?别心存侥幸!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除了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外,还可能构成“拒执罪”,面临刑事处罚。

640.png

案情回顾

原告文某某与被告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孙某某与被告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唐某某应分别支付两案原告文某某、孙某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唐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文某某、孙某某遂向昌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3月,昌江法院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昌江法院向被执行人唐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拒不交出被法院查封的车辆,也不如实向法院报告其名下位于海口市某处的房产,并将该房屋转卖给他人,转让价款未用于偿还本案债务。

2022年7月,昌江法院依法以唐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2024年2月,昌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某在执行过程中转移其名下的财产,致使生效判决无法得到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640.jpg

法官提醒

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所有被执行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避免因“一时糊涂”的不当行为,衍生出其他不利的法律后果。无论履行能力大小,都要及时主动配合执行工作,正视法律、尊重法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