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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法院积极参加昌江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诚信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阳春三月、春意盎然,恰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合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来到县城石碌镇百花汇超市门口参加昌江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诚信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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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您知道‘3·15’是什么日子吗?”“阿姨,这份宣传单您拿回家仔细看看”“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一定要向有关部门举报。”在现场,昌江法院干警积极主动向群众发放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手册,讲解宣传展板内容,并结合典型案例,详细介绍常见的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针对群众遇到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问题,耐心细致地进行解答,教育引导消费者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干货满满”的普法吸引了不少群众驻足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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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让我们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活动开展得很有意义。”现场群众纷纷表示本次普法宣传切实提高了自己的维权意识和辨别能力,要将这些法律知识带回家,告诉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并非一日之功,而是长久之计。在今后的工作中,昌江法院将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扩大普法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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