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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丨与安全“童”行 昌江法院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
  发布时间:2024-03-2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推动平安校园建设,3月25日,在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当天,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方磊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首都师范大学昌江木棉实验学校,开展法治安全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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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方磊以近期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为切入点,围绕“未成年人是否可以逃避法律的追究”“校园欺凌涉及的罪名有哪些”“被人欺负的时候,打回去是不是正当防卫”“旁观欺凌有可能承担哪些代价”“校园欺凌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等五个问题,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三个法律维度向同学们讲解校园欺凌可能会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严重后果,着重强调了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认定及分别处理的情况,告诫同学们,未成年人并非法外之徒,既受到法律保护,也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积极引导同学们规范自身行为,学会正确处理校园欺凌,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霸凌者和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在遭受不法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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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法治宣讲活动,让同学们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深了对校园欺凌的认识。昌江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协作,将法治安全教育融入校园安全治理,助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以法治之光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能动履职彰显法院担当。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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