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朗朗书声起,法治教育不缺席。为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扎实推进“护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3月4日至3月13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法治副校长们陆续走进辖区多所学校,为同学们送上新学期第一堂“法治教育课”。
“防范校园欺凌第一课”
3月13日,在乌烈镇学校,昌江法院法官助理、法治副校长吴淑立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以及欺凌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讲解,引导同学们正确防范校园欺凌等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呼吁同学们坚决不做校园施暴者、不做沉默受害者、不做冷漠围观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反抗校园欺凌,勇敢对校园欺凌说“不”。同学们聚精会神地聆听,踊跃回答问题,在交流互动中增强了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摒弃不良行为第一课”
“同学们知道生活中常发易发的不良行为有哪些吗?知道法律是怎么样规定的吗?”3月8日,在乌烈镇白石小学,昌江法院乌烈法庭庭长、法治副校长任向华向同学们讲述了不良行为的定义和具体表现形式,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将不良行为与犯罪行为相互对比,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校园多发案例,以案释法,让学生意识到防微杜渐的重要性,切实体会到预防犯罪需从小从细做起,从拒绝不良行为做起,教育引导同学们遵规守纪,严于律己,真正成为一名明礼守法讲美德的好学生。
“防范电信诈骗第一课”
3月4日,在昌江县民族中学,昌江法院法官助理、法治副校长刘彩红针对学生群体特点,以新颖活泼的授课方式,重点讲解了什么是电信诈骗、电信诈骗常见的形式以及如何应对电诈骗局等相关知识,并结合真实案例“以案说法”,细数刷单、“两卡”犯罪、冒充“公检法”诈骗、使用虚假链接诈骗等较为常见的诈骗手段,剖析诈骗分子的套路,传授对应的防范技巧,提醒同学们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轻易点开各类网址链接,不轻易相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不做电信诈骗的“受害者”,也不做电信诈骗的“工具人”。
下一步,昌江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桥梁作用,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扎实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