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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冒雨执行不停歇 为民撑起司法“晴天”
  发布时间:2023-10-2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10月20日上午,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余名干警在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黎向文和执行局局长符家荣的带领下,冒雨前往昌江县昌化镇某村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最终将被执行人钟某长占用的1.87亩土地成功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邱某利,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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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邱某利与被告钟某长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昌江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钟某长应清理在邱某利享有使用权的1.87亩土地上的附着物,并将土地返还给邱某利,判决生效后,钟某长未履行法律义务,邱某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昌江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钟某长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明相关法律,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故昌江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干警向申请执行人释明.jpg

工人清除附着物.jpg

为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执行干警多次到现场实地勘察,制定执行方案,对现场执行分工、执行内容进行周密的部署。

当天上午,执行干警冒着风雨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承办法官依照判决内容反复仔细确认涉案土地的四至范围,确保清除不过界,在承办法官的指挥下,工人对涉案土地范围内的种植物等进行清除。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有序执行,涉案土地上的附着物全部清除,1.87亩土地成功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场地清场完成.jpg

申请执行人签名交付.jpg

整个执行过程在派出所民警、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进行。

强制执行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昌江法院将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执行、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执行利剑守护司法权威,用情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有更多获得感、满足感。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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