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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柏桢到昌江县调研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1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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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柏桢、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长吴万贤等一行到昌江县调研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了解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听取昌江县行政单位及法院的意见建议,促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推进落实。

5月13日下午,调研组在昌江法院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昌江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黎向文、戴勇康以及行政庭、立案庭、执行局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黎向文首先向调研组汇报了昌江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行政案件收结案情况、异地管辖改革实施后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随后,昌江法院参会人员就案件立案、文书送达、财产保全等相关问题向调研组进行意见反馈,调研组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并进行答疑解惑。

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柏桢对昌江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昌江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此项改革工作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形成具体的实施细则,推进改革过程中的创新性做法值得赞赏。

张柏桢专委就如何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在改革推进过程中,要注意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目的在于破除地方司法保护,破除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好此项改革工作,要敢于依法裁判,树立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公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二是加强与白沙法院、东方法院的沟通联动,包括立案中的协调、材料转递、开庭安排等;三是建立重大案件、敏感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在下判之前要向上级法院上报;四是统一司法尺度,提高行政案件裁判质量。行政法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司法能力;五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异地管辖改革情况,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深入推进工作;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收集反馈审判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省高院将尽快予以协调解决。

5月14日上午,调研组一行与昌江县政府、县司法局、县资规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有关领导召开座谈会。昌江县政府副县长王秋玲、昌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大胜等参加会议。会上,调研组首先介绍了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改革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基本做法,与会人员就非诉行政案件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昌江县政府副县长王秋玲表示,一是对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表示大力支持,此项改革工作对建立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起到促进作用;二是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要求,也是促使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要求,同时提升群众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做到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

昌江法院院长熊大胜表示,昌江法院将认真落实和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为昌江县行政机关与东方法院搭好沟通桥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提高行政案件诉讼质量,为法治化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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