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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才斌(证件号:4600311993****5616)
  发布时间:2020-05-28 16:36:15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20)琼9026执恢34号
失信人
李才斌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311993****5616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借款本金36000元,加上利息4000元,共计40000元,由被告李才斌从2017年10月起至2019年5月止共20个月,每月的28日前将2000元存入原告刘志莲在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账号为:6222022201015229992),用于偿还原告刘志莲的借款,直至还清以上借款本息40000元。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2
失信期限
2022-05-28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7)琼9026民初1629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法院名称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2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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