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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泽敏(证件号:4601031983****1815)
  发布时间:2019-09-28 10:15:00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8)琼9026执356号
失信人
苏泽敏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1031983****1815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被告苏泽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孙长权一次性付清欠款本金人民币280000元及利息35600元,两项共计人民币315600元。
二、驳回原告孙长权的其他诉讼请求。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1-09-28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8)琼9026民初6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名称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2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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