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 (2019)琼9026执97号 | 失信人 | 钱宗强 |
证件类型 | 自然人身份证 | 证件号 | 4600041966****4051 |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告钱宗强欠原告陈学红材料款及运输费合计32290元,定于2018年8月31日一次性付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608元,按规定减半收取计304元,由被告钱宗强负担。 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 |
履行情况 | 09_ZX0012-1 | 失信期限 | 2021-04-24 12:00:00 |
执行依据文书号 | (2018)琼9026民初400号 | 执行法院名称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执行案由名称 | 其他案由 | 失信人行为情况 | ZX0024-10 |
失信文书文号 |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