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 (2018)琼9026执403号 | 失信人 | 王化标 |
证件类型 | 自然人身份证 | 证件号 | 4326221964****3898 |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王化标欠原告梁辉孟工资31000元,于2018年3月27日前支付25000元,余额6000元于2018年6月30日前付清。 二、其他无异议。 案件受理费1350元,按规定减半收取计675元,由被告王化标负担。 |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 |
履行情况 | 09_ZX0012-1 | 失信期限 | |
执行依据文书号 | (2018)琼9026民初297号民事调解书 | 执行法院名称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执行案由名称 | 劳务合同纠纷 | 失信人行为情况 | ZX0024-255 |
失信文书文号 |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