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昌江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昌江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该文件是继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体系建设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后,出台的第三个支持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文件,标志着我院在推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和在全县范围内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大格局建设上再迈出重要一步。
《决定》共19项条款,分别从提高对“基本解决执行难”重要性的认识、发挥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题作用、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四个方面对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作出了规定和要求,为支持保障执行、强化执行联动提供了内容全面、便于操作的制度依据。
会议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内在要求。会议强调,县人大常委会将切实抓好《决定》的贯彻实施和跟踪监督,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法律尊严,为建设山海黎乡大花园做好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