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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人大量出售公民信息获刑
  发布时间:2017-12-2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黄叶华 龙伟)12月28日上午,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一起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书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0元,王某鸿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6000元。

  法院查明,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王某书从同村的王某渊(另案处理)、王某轩(另案处理)二人手中获取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号、QQ账户等),存放于百度网盘、台式电脑中,并通过群发QQ信息的方式在网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俗称“菠菜数据”),从中获利。2016年12月份王某书通过百度网盘将约5GB的公民个人信息免费分享给被告人王某鸿,王某鸿亦通过群发QQ信息的方式在网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从中获利。今年2月至5月期间,二被告人以批量形式非法多次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并以此牟利,王某书通过QQ共五次出售16万条外加5.15GB容量硬盘的数据,非法牟利16800元;王某鸿通过QQ共二次出售14.7万条数据,非法牟利1300元。

  今年6月,二被告人在海口一网吧内被抓。经统计,王某书持有的两个账号网盘中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超亿条,王某鸿持有的账号网盘中公民个人信息数据为5000多万条。

  法院认为,王某书、王某鸿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宣判后,两被告人提出上诉。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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