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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手机被人拿走发生争执 哥哥替弟弟出气捅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7-06-2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肖忠娥 龙伟)记者6月27日从昌江黎族自治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审结一起故意伤人案件,被告人陈某忠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法院查明,2016年1月,陈某忠弟弟陈某在昌江某商行门口前的台球桌旁边玩手机,后将手机放在台球桌上。被害人羊某拿起陈某放在台球桌上的手机来玩,陈某向羊某索要手机,羊某不给,争执过程中,羊某便打陈某一巴掌。陈某当场打电话给哥哥陈某忠告知其被打一事,陈某忠便将一把匕首放入摩托车后备箱,骑车赶到商行门口,并与羊某发生争执。接着陈某忠从摩托车后备箱取出匕首朝羊某头部和身上捅了数刀,羊某跑至对面公路,陈某忠才驾车离开现场。案发后,陈某忠已赔偿被害人羊某33000元。

  昌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忠因琐事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陈某忠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且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对陈某忠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陈某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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