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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砸瓜菜基地强收“保护费” 昌江陈某敲诈勒索获刑
  发布时间:2017-06-2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肖忠娥 龙伟)记者26日获悉,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近日依法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陈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法院查明,2015年8月,陈某多次到昌江十月田镇某村斜对面的香蕉基地,要求该香蕉基地老板莫某以每月5000元人民币的高价雇其担任该基地保安,并宣称如不招其当保安则工地会被人破坏。莫某及其合伙人敖某、苏某起初拒绝陈某的无理要求,后害怕陈某暗中捣乱造成种植经济损失,被迫同意每月以保安工钱名义支付给陈某3500元。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在未实际履行保安职责的情况下,于每月15日向被害人莫某索要现金3500元,共计获取钱款17500元。

  陈某还到该村斜对面的南瓜基地,向基地老板周某、吴某索要保护费,并宣称如不缴纳则工地会不安全,周某、吴某当场回绝。陈某出于不满,持铁管打砸该南瓜基地的灌溉管道数根。后陈某与其弟陈某北一同来到南瓜基地,质问周某保护费一事,期间引发推搡争执,周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民警当即赶赴现场将陈某抓获。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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