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敏 张三清 通讯员颜华
钟国江是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从事法院工作31年,是一位老法官。他除了在审判工作正确适用法律处理各类案件,以案普法外,还经常深入学校、农村、机关、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努力让法律的春风吹进黎乡学校、农村、机关、企业,多次被评为全省普法先进工作者。
从群众角度讲解法律
海尾镇张某因与村委会林木纠纷一案,多次到立案庭申诉称:认为村委会砍了自己种的林木60多亩,应当赔偿,但1998年的诉讼中,法院只判赔30亩的损失,还有30多亩不赔。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请求再审。但该案已明显越过申请再审期限。立案庭法官小杨多次向他讲解相关法条,但他还是听不进去,坚持申请再审。无奈之下小杨向钟国江汇报,钟国江决定自己亲自接访。小杨将多次来访的张某领到钟国江办公室,在了解相关案件情况,听完张某的陈述后,钟国江从再审条件和时效等方面用通俗的语言细致地讲解,对张某提出的问题做了一一解答,并对张某说:“老张啊,原来的诉讼中,你只主张30亩,法院当时查清的事实也是30亩,现你又主张60多亩,不能说原来的判决错误。你现在主张60多亩,如果你有证据,可以重新起诉,但重新起诉后,如果村委会认为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也不能支持你了。我知道你心里感到委曲,但事情过去很久了,能放下就放下吧,专心做别的事,生活会越来越好的。”张某听后说:“你说的是实在话,我明白了,不申诉了。”
事后,小杨问钟国江为什么我讲的也是这几个法条,而张某就听不进去,而你一说他就明白呢?钟国江回答道:“向群众讲解法律,要从群众的角度来讲,用群众接受的方式来讲,而不是硬搬法条。”
用群众语言阐释规则
2013年,海尾镇41名农民工,给一花卉种植老板打工近一年,老板没有支付劳动报酬,欠农民工工资42万元。因该花卉基地的合伙人互相推诿,农民工多次追讨没有结果,便到海尾镇上访,要镇政府解决。海尾镇政府多次组织双方协调,昌江县委政法委多次接访,并指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农民工“信访不信法”,只要知道有领导到海尾镇,他们都要到场反映。昌江县委政法委要求法院派员向群众做法制宣传工作。钟国江受院党组指派,参加化解工作。在协调中,他仔细听取农民工的陈述后说:“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合理合法,但是到政府来讨薪到错了地方,政府可以协调老板,但没有强制老板支付工资的权力。要砍材就要上山,要抓鱼就要下海,追讨工钱应当通过合法途径”。一番话语引导农民工理性通过正确的途径进行维权,最后,农民工通过诉讼,追回了工资。
善用比喻,通俗易懂,这就是钟国江宣传法制的语言风格。他是昌江县“普法”讲师团成员,他不论工作多忙,都按普法领导小组的安排完成讲课任务。他讲授的法律课深入浅出,旁征博引,并结合黎族地区特点,很受群众欢迎。到叉河镇讲宪法课时,他针对当地非法传教有所抬头的实际,讲解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权利。叉河镇干部听完他的讲座后深有感触地说:“以前我们动员农民抵制非法传教,但不知道怎样用法理去宣传,听了钟国江的课,今后我们工作就更有说服力了”。据统计,2011年以来,他结合案件实际,举办行政执法专题讲座10余次,到县人大、乡镇、机关等单位讲法制课29次。2014年钟国江就东方市某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行为案件,为执法局120多人专题授课《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2016年他分别到昌江县政务中心、县综合执法局等开展《依法行政》讲座,深受干部欢迎。
用良好修养塑造法官形象
钟国江讲解法律群众爱听,这与他的平时热爱学习、主动提高个人修养并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学以致用有关。他工作之余,不忘继续深造,通过远程教育,完成北京大学远程教育法学本科学习课程。同时,他善于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并探讨解决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发表法学专业论文20多篇,他撰写的《创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研究》获全国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试论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被收录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论与务实》一书中。他撰写的案例分析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收录。他按照民法基本原理,论证并提出建立立案前调解制度的意见,被昌江法院党组采纳,2011年以来昌江法院立案调解取得实效。在昌江法院,干警们在办案中遇到疑难问题总是喜欢向他请教,和他沟通;他也总是顷尽所能,毫不保留提出自己的意见。
钟国江分管昌江法院普法工作。在抓普法工作中,他按照六五普法要求,制定的普法学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几年来,坚持每周五下午的学习制度,举办并亲自讲授庭审技巧、证据确认和事实认定、裁判文书写作、调研论文写作等各类专题讲座11个,多次举办陪审员培训班、书记员培训班、诉讼证据认证规则等培训。他的努力,为昌江法院队伍建设贡献了力量。近几年来昌江法院审判工作取得结案率、民事案件调解率、执行率高,上诉案件发回重改判低的好成绩,有5篇裁判文书获省优秀裁判文书,在全省法院开展的裁判文书交叉评查中,昌江法院被抽查的裁判文书全部合格。
他不但认真学习法学理论、法律知识、业务技能,还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学习书法艺术等国学精粹。他的书法作品曾获海南首届“海螺奖”二等奖、省首届群星奖等多项奖。他把中国书法与法院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在法院文化建设中,组织书法兴趣小组和书法比赛,建设昌江法院文化走廊,丰富干警业余生活。
来源: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