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龙伟)菜市场里人来熙往,喧哗热闹,正是做生意的好去处,如果有一个好摊位更是如鱼得水。近日,昌江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抢夺摊位而引起的打人案件,两被告不仅被公安机关拘留和罚款,还要赔偿伤者损失,本是和气求财的生意演变成官司祸事累身,实在是“不值得”。
2016年1月16日上午7时许,原告钟某在乌烈镇集贸市场5号摊位处与被告李某、林某成、林某壮发生争执,争执中林某壮用拳头将钟某殴打致伤,被告林某成开着摩托车故意蹭伤钟某。钟某受伤当日即被家人送往医院进行门诊检查后住院治疗,至该月22日出院,住院治疗6天,花费医疗费5724.56元;原告出院后,于该月25日到省医院继续门诊检查治疗1天,花费医疗费1092.80元。派出所对被告林某壮殴打钟某致伤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被告林某成开着摩托车蹭伤钟某的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钟某伤后住院治疗期间,三被告从未给付原告分文的医疗费。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林某壮殴打原告致伤和被告林某成驾驶摩托车蹭伤原告的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该案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于是该院依法判决:被告林某壮、林某成赔偿原告钟某医疗费6817.36元、误工费420元、护理费4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共计8357.36元;被告李某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最后,承办法官善意提示大家,不管是为人处世还是在外做生意都首倡一个“和”字。和气,才能带来好运,和气,才能生财。如果遭遇冲突,大家先各退一步,本着理解互谅的心态平和化解纠纷,如果仅是鲁莽行事,凡是都想着用暴力解决问题,难免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实在是“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