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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妻子购物晚归丈夫疑其有外遇 3次起诉获离婚
  发布时间:2016-05-2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龙伟 牛雅慧)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因原告刘某与被告邢某在共同生活期间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夫妻矛盾日渐加深。刘某第三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邢某离婚,在审理中,刘某与邢某协议离婚。

  据了解,原、被告于2002年8月经自由恋爱后便开始同居生活,于2003年9月24日生育儿子邢某德,2004年12月15日生育女儿邢某藤,随后两人在2008年4月11日在昌江民政局补办了结婚登记。原、被告在历经昌江法院2014年6月第一次起诉的调解和好及2015年5月25日第二次起诉的判决不准离婚至今,仍不能重修和好。近日,因刘某外出购物晚归,邢某喝醉酒怀疑其有外遇,并扬言要杀刘某,刘某不堪忍受,于是第三次起诉离婚。

  昌江法院审理认为,信任是夫妻关系存续的基石,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共同维护平等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但原、被告认为夫妻关系已经破裂,遂协议离婚,婚生女儿邢某藤、儿子邢某德由被告邢某自行抚养。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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