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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法院年前成功调解一宗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6-02-0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骆统、龙伟)2月4日电 随着年末岁尾的到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不断出现。昌江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题,成功调处了一宗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并当场得到履行,让农民工高兴过新年。

2016年1月12日,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劳务款14726元并按每月3%的计算40个月利息共计17671元,合计32397元。原告诉称,2012年8月,原告寇某某根据被告李某某的雇佣安排,带领工人到昌江县海尾镇进董村金华林业公司林地采伐林木,当月28日结算采伐工资,被告李某某尚欠原告寇某某14726元。因被告未履行,故诉至法院。

立案后,承办该案的羊法官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初步沟通和交流,被告李某某承认有拖欠原告劳务款,但不足10000元。2012年8月28日,写下欠条给原告以后,其一直陆续支付劳务款给原告,数额不多,故均未要求原告出具收据,造成原告以欠条的数额14726元进行起诉。为了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保证农民安安心心回家过年,羊法官经与原告沟通,告知其要诚实诉讼,原告也承认其曾经有收到部分劳务款,但未给被告出具收条,数额也记得不是很清楚。羊法官根据案件情况,遵循当事人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被告李某某欠原告寇某某劳务费9147元,并当场履行。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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