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龙伟 牛雅慧)一乘客乘坐客车从昌江石碌前往海口,不料途中因汽车侧翻受伤。乘客田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昌江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积极与被告某公司取得联系并主动协商沟通,最终成功调处了该案,双方达成和解。
今年6月4日上午,原告田某乘坐被告某公司的快车从石碌前往海口,当车行驶至儋州市海头路段时,由于该车辆的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车辆侧翻,导致原告受伤。原告被送往昌江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4天,住院期间的费用2588.63元均由被告支付。原告认为,由于被告的驾驶员未尽安全驾驶义务,已违反合同约定,故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赔偿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万余元。
交通巡回法庭张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被告公司取得了联系,在认真听取被告公司意见的同时也阐释了现行法律规定。在了解到被告有调解意向时,主动将原被告安排至调解室。最终,在法院积极调解下,被告同意支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8000元,原告也不得就该案再向被告公司主张任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