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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 司改后法官首次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15-05-2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牛雅慧)近日,昌江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宗危险驾驶罪案件,这是昌江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后首例当庭宣判刑事案件。

担任此案主审法官的是昌江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年轻女法官许美娟,当天参加庭审观摩的还有来自海南大学法学院30余名老师和同学。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昌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大胜及省高院领导观摩并旁听点评。据悉,被告人莫某无视国家法律,无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悔罪态度好等因素对其适用缓刑。判处拘役被告人莫某五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从当日立案、组成合议庭,到公开审理、当庭宣判,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体现司改后权责对当,改进庭审质量和效率等新变化。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观摩的海南大学法学院师生就案情本身及庭审程序情况与昌江法院的法官展开交流讨论。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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