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坚持司法为民 年终岁末昌江法院为农民工追薪25万
  发布时间:2015-01-3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牛雅慧)“本以为这些钱要不回来了,没想到法院对我们这么重视,帮我们讨回了打工一年的辛苦钱,可以踏踏实实地回家过年了,真是太感谢法院了……”原告农民工代表荣实夫妇从昌江法院民庭法官手中接到讨回的血汗钱时,满怀感激地说道。近日,昌江法院向18位农民工集中发放被拖欠工资款259971.6元。

据了解,原告是来自广西的18位农民工。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受被告雇佣在昌江县叉河镇的木瓜园种植管理木瓜。木瓜摘结后,未能按劳务合同约定如期获取劳务报酬,经多次找当地镇政府和劳动监察部门仍协调未果,于2014年12月30日向昌江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昌江法院院长熊大胜高度重视,多次与主管副院长、承办法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要求主管副院长和主审法官多做双方调解工作,尽量做到案结事了。并要求迅速启动对追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五个优先”机制,即“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被告的公司和果园地做调解工作,第一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时,被告称因木瓜销售情况不畅、按照合同约定,扣除总款项的28%后才能发放荣实等农民工工资。而原告坚持要求全额发放,因双方僵持各自诉求致使首次调解失败。其后,承办法官又多次亲赴现场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释法明理,使被告对其法律责任有了正确认识,意识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与公司信誉度的重要关联;同时逐步引导原告调整过高的诉求期望值,建立双方互谅互让互信的良好基础。经过反反复复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于2015年1月12日达成调解协议。此案从立案到达成调解协议共用13天,实现了“快立、快审、快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收到执行款后,昌江法院立即通知了荣实等农民工,并组织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活动。时近年关,如此这般积极司法为民的举措,彰显了昌江法院民生优先、司法为民的情怀,也让身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兄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