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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以虚假销售游戏币诈骗 一男子获刑11个月
  发布时间:2013-12-0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麦兆堂) 日前,昌江法院对一起利用网络游戏实施诈骗的案件做出判决。被告人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悉,2012年3月,被告人红某在网络游戏中以发布虚假的销售游戏币的方式进行诈骗。在为其上家“满誉支付”做代理期间,红某利用多张银行卡与其多个下家结算。同年7月1日,红某以“麦月丽”的身份在上海某公司开设了一个商户,红某取得商户号便把其所管理的60多个下家所使用的网站链接在其商户里,由上海某公司把红某商户里的钱结算到红某提供的户名为“麦月丽”的银行卡上,红某从中获取提成15%后再将剩余的85%诈骗金额结算给其下家。在此期间,红某分别同案人迪某以QQ名“商人我最棒”利用被告人红某提供的交易平台以出售游戏币的虚假信息为名,骗取李某某、钟某某、陈某某、郭某某等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859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互联网上以为他人提供网络诈骗交易平台及结算的方式进行诈骗,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859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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