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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两男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分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12-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许平飞 麦兆堂))坡垒树是国家一级保护树种,是海南岛热带雨林的代表林种,其木材坚韧耐久,特别耐水浸、不受虫蛀,为海南树种之冠。近年来,由于坡垒树多被盗砍滥伐,目前已涉于濒危,仅存大树数量不多。近日,昌江县村民符某某、吉某某两人因非法采伐坡垒树,被昌江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判处符某某有期徒刑六年,罚金6000元,判处吉某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5000元。

据了解,被告人符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五次伙同他人窜至霸王岭林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坡垒树九棵,蓄积量为31余立方米,属情节严重;且采伐坡垒树期间任意砍伐其他林木,被毁坏林木蓄积量约为17立方米,达到数量较大。被告人吉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四次伙同他人窜至霸王岭林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坡垒树八棵,蓄积量约为29立方米,属情节严重;且采伐坡垒树期间任意砍伐其他林木,被毁坏林木蓄积量为16余立方米,达到数量较大。被告人符某某、吉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滥伐林木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昌江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符某某五次伙同他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坡垒树九棵,蓄积量为31余立方米,属情节严重;被告人吉某某四次伙同他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坡垒树八棵,蓄积量约为29立方米,属情节严重;达到数量较大。被告人符某某、吉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遂法院作出以上判决。(通讯员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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