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麦兆堂)近日,昌江法院对一起交通肇事当事人黄宗全老人给予司法救助3000元,帮助其度过难关,老人拉住法官手连声道:“谢谢你们……”
2013年7月15日下午,被告人黎某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昌江县核电通道路段时,遇有王某某反向驾驶的拖拉机,车上载有黄宗全、邓玉某、王玉某等人。由于黎某某未按操作规范驾驶机动车,致使重型自卸货车侧翻,并碰撞到王某某的农用拖拉机,造成邓玉香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黄宗全、王玉某等多人受伤。
昌江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理查明,受害人黄宗全老人是湖南人,今年58岁,没有老婆,没有小孩,只身一人,到海南省澄迈县打零散工,主要是替老板做搬运工,在随老板从澄迈到昌江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伤,治疗费用已共计4万多元。黄宗全老人县生活极为困难,且因受伤已无法劳作,为了让保障老人生活有着落,昌江法院提前启动司法救助机制,给予黄宗全老人司法救助3000元,帮助老人度过难关,让老人生活有所依靠,当昌江法院法官为他送来的3000元司法救助金时,黄宗全老人说:“3000元救助金虽然不多,但能让我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这个冬天更让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关怀。”
近年来,昌江法院提倡应助尽助,彰显人文关怀,司法救助工作不仅是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本质要求,也是司法为民的必然体现,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真正让社会弱势群体遇到困难及时得到法律帮助,从而感受到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