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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法官“背靠背”成功调解一相邻通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3-09-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周志团、麦兆堂)近日,昌江法院乌烈法庭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宗相邻通行纠纷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促进了邻里和睦、村寨和谐。

据了解,同住海尾镇高石塘村的原告陈某与被告卢某系邻居,两人本是广东省信宜市老乡,同于上世纪六十年代迁移到海尾镇当时的南罗农场。几十年的风雨历程,几十年的互爱互助,感情亦不错。然而近日,一条不到2米宽的通行小巷,却令两人将几十年风雨携手走来的点点滴滴抛诸脑后、对簿公堂。

8月初,原告陈某到法庭起诉,称被告卢某破坏、阻挠其通行,要求卢某恢复道路原状,不得妨碍其通行,被告称,这条路是自家的土地,让不通行。乌烈法庭立案受理后,承办案件的周法官经过认真分析案情,当即联系了原、被告,到矛盾纠纷地进行了现场勘查,就案件情况向双方及高石塘村村委会了解了相关情况,并邀请村委会干部、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由于双方情绪激动、分歧较大,调解工作未能成功。翌日,周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背靠背”的方式,耐心倾听双方的心声和看法、结合人情法理对双方进行引导和释明,当事人被法官的法理、情理所感动,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卢某同意将道路恢复原状、不妨碍陈某的通行。法官当天即陪同双方对通行的道路进行打桩确认,案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结案后,原、被告两人感激并表扬了周法官司法为民的工作精神,同时也为各自的一时冲动做了检讨。两人想起几十年的点点滴滴、几十年的互爱互助,握手相视而笑;随着一声“陈大姐”、“老卢”,两家的和睦邻里关系如同这条不到2米宽的小巷子一样,恢复了原貌。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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