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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法院主动接受监督 进一步加强法院的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3-07-0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麦兆堂)近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祥理带领县人大法工委、县政法委及部分人大代表,到昌江法院就“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展开专题调研。

座谈会上,昌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大胜代表党组向郭主任汇报了昌江法院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2011年以来,共审理刑事案件348件,没有1件被二审发回重审。其主要做法是:一是院党组班子高度重视。院党组坚持以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抓手,促进队伍管理,提升法官素质,提高审判质量,在党组会上多次就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进行讨论,将具体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各部门,明确责任,明确分工,把接受检察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法检双方建立了专人负责,月通报制。就审判执行工作情况确立专人负责,月通报制度,及时向检察院通报,及时跟进,及时接受法律监督。此外,我们还通过召开座谈会,就涉法院的涉诉信访案件如何进行法律监督进行讨论。不仅开庭监督,阅卷,就重大问题,审判工作中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尤其是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的检察监督。三是坚持刑事审前、审中、审后监督,确保审判依法公正。2011年以来,共审理刑事案件348件没有一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33件。一方面我们积极与检察院沟通,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进行沟通,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刑事庭审程序的监督,及时跟进,特别是一些重大复杂案件,主动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另一方面是法检两家就量刑规范化进行讨论,在量刑尺度上统一标准,促进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今年3月,我们又就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工作,国有资产、公益诉讼等四个方面进行讨论,取得很好的效果。

郭祥理主任对昌江法院的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对下一步法院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承办法官要提高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深化对法律监督的意识,加大法律监督的贯彻力度,把加强法律监督作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营造法律监督的浓厚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工作机制。法检两家在沟通上还存在欠缺,要进一步完善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双方业务交流的机制,畅通司法信息通道,有效推动司法活动顺利进行。三是进一步推进检察监督工作的合力。强化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配合司法机关对审判流程、审判质效的监督,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保持良好的司法作风,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创建学习型法院,专家型的法官。

熊院长表示,对于郭主任提出的四方面的要求,对我们进一步加强法院的整体工作有很重要的意义。法院将结合郭主任的具体要求,着力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争取把法院的各项工作再上一台阶。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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