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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法院始终自觉接受法律监督 人大充分给予肯定
  发布时间:2013-07-1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麦兆堂)日前,昌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祥理一行到县法院就“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在听取昌江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大胜就该院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基本情况的汇报后,郭祥理主任对该院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要深化对法律监督的认识,强化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通过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营造法律监督的浓厚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络工作机制。法检两家在沟通上还存在欠缺,要进一步完善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双方业务交流,畅通司法信息通道,有效推动司法活动顺利进行。三是进一步推动形成法律监督工作的合力。强化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审判流程、审判质效的监督,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保持良好的司法作风,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专家型法官。

2011年以来,该院始终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取得良好成效,其主要做法有: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院党组坚持以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抓手,多次就该项工作进行讨论,将具体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把接受法律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以促进队伍管理,提升法官素质,提高审判质量。二是法检双方建立了专人负责,月通报工作制度。就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建立专人负责,月通报工作制度,及时向检察院通报相关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此外,通过召开座谈会,就涉诉信访案件如何进行法律监督进行讨论,并就审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反复出现的问题接受法律监督。今年3月,该院又就民事审判、民事执行、公益诉讼等方面的法律监督工作与检察院进行讨论,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坚持刑事案件审前、审中、审后全方位接受法律监督,确保审判依法公正。一方面在刑事案件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积极与检察院沟通,就一些重大复杂案件主动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另一方面会同检察院就量刑规范化进行讨论,统一量刑标准,有效促进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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