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麦兆堂 罗金)近日,昌江法院乌烈法庭通过电话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宗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为原告石某讨回工钱8500元。
4月中旬,原告石某到乌烈法庭起诉,称其系广西罗城县人,现在乐东县务工。其于2011年与高某签订务工合同,约定由其负责高某的香蕉地管理工作。合同约定的工作完成后,高某拖欠其工钱10000元。石某多次追讨无果,想通过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高某支付其工钱10000元,但由于其在乐东县务工,又碍于文化程度低,不懂写起诉状,追讨工钱这件事一直无所适从。听完石某诉说后,乌烈法庭法官认为石某的请求符合立案条件,本着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的宗旨,为石某拟写了口头起诉状,并予以立案。
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即刻拨通了被告高某的电话。经了解得知,被告高某为黑龙江省人,现住三亚市。由于2012年香蕉种植亏损,被告高某的生活也不富足,所以只是暂时无力支付工钱给石某,并不是故意拖欠。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经过认真分析,认为原、被告双方的住所均在外地,当事人来回路途遥远不方便,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采取了电话调解的方式,对双方进行电话调解。经第二次电话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约定了时间一起到法庭签订调解协议。双方到法庭签订调解协议后,承办法官当即制作了调解书发给双方当事人。被告高某也带来了8500元工钱当场支付给原告石某,并对余款1500元写下了欠条。
原告石某接过被告高某支付的8500元工钱时,激动万分,连连致谢,并感慨的说:“没想到我这么快、这么省事就能拿到工钱,法庭办事效率真是快。”此案采用电话联系方式成功调解,是我院法官充分考虑到减轻当事人诉累而创新的调解模式,同时说明当事人对我院法官的信任,彰显了当代法官的人格魅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真实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