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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补偿款起纠纷 法官背靠背调解 化矛盾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04-2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罗金、麦兆堂)近日,昌江法院乌烈法庭以“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宗冒领征地补偿款引起的纠纷案件,使两家原本有怨恨极深的邻里家庭握手言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真正统一。

据了解,原告周某与被告陈某均系昌江县乌烈镇乌烈村人,两家为邻里关系,原告周某在乌烈村有一块0.76亩大的水田,因县里开发大广坝乌烈支渠征用了周某这块地,在征地过程中,被告陈某弄虚作假将该地块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并领取了该地的安置费及补偿款。周某发现陈某次行为后,向乌烈镇国土所反映陈某弄虚作假的行为。后经乌烈镇国土所及乌烈镇司法所调解,周某和陈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陈某领取土地补偿款4680元时支付给周某。但陈某领取土地补偿款后,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周某在多次追索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陈某支付土地补偿款4680元。

乌烈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详细阅读了案件的所有材料,分析案情,找准突破口,决定采取以“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找准突破口后,承办法官及时传换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在法官组织调解过程中,原告、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激动,不同意调解。经过多次调解无果后,承办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原告儿子周某某因情绪激动将被告陈某推倒在地,原、被告双方的矛盾再次被激化。承办法官对周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庭审休息期间,再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从情理方面下功夫,释法析理,逐渐消除双方的怨气,增进相互理解,使原、被告认识到村里邻舍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经过承办法官长达三小时的耐心说理,让被告认识到自己存在的过错,原、被告双方各自做出了让步,被告陈某同意支付4000元征地补偿款给原告,并当即履行义务。随后,原、被告在法官的见证下彼此相视一笑,握手言和。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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