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妻子赌气回娘家 丈夫劝回遭拒绝拔刀相向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13-03-2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事发昌江丈夫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刑三年

夫妻吵架,妻子赌气回娘家,丈夫前去接回遭拒绝,竟持刀捅伤妻子。虽然妻子原谅了丈夫,但是昌江县法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案中的丈夫彭某有期徒刑3年。

2012年3月8日上午,家住东方市的39岁湖南男子彭某与妻子金某发生纠纷,金某赌气跑回昌江县石碌镇的娘家。当日下午3时许,彭某到石碌镇找到金某并叫其回家,但遭到金某拒绝,夫妻俩因此发生争吵。

彭某在争吵中受到妻子及亲戚等人的言语刺激,彭某生气上前拉妻子走,对方不肯,彭某遂产生杀妻念头,便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匕首朝妻子的颈部等处捅去。妻子金某的四叔见状上前劝阻,也被彭某用匕首割伤。后彭某被在场群众劝止,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彭某控制。

经鉴定,金某颈前、锁骨处、面部、左上臂多处轻伤,其四叔胸部轻微损伤。案发后,彭某立即要求金某报案,并在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考虑到彭某有自首情节,并且被害人也对其表示谅解,昌江县法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3年。(记者梁振文实习生梁蕊)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