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抓党建工作的过程中,紧密结合昌江实际,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探索创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路径,筑牢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宗旨体现到具体的审判实践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使法徽在党旗下闪烁璀璨的光彩。
筑牢堡垒 夯实基础
针对党员在队伍中比重大的实际,昌江法院党组从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入手,筑牢党的战斗堡垒,成立了党总支,分设四个支部。在健全基层党组织的同时,做到“三个加强”:
一是加强基层法庭党组织建设。把支部建到法庭上,探索建立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基层党组织管理机制,强化法庭党支部第一线的作用。昌江法院党组主动与法庭所在地镇党委协调,在法庭支部党员、党务由法院党总支条条管理的前提下,将乌烈法庭党支部的学习、教育、考核等工作纳入镇党委工作,实行双向考核。通过参与镇党委的学习、教育、考核,及时把法庭工作向镇党委汇报,主动依靠镇党委开展法庭工作。同时,法庭及时了解掌握镇党委工作重点和中心,把法庭工作与镇党委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审判职能和地方党委中心工作的接轨。
2011年来,法庭党支部及时调处辖区各种矛盾纠纷250件,指导人民调解解决纠纷207件,开展送法进村活动56次,直接参与地方维稳工作;积极为镇党委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今年初,乌烈镇引进的菜篮子工程是该镇的农业大项目,需使用大量的土地。但因个别农户不同意,影响项目进展速度。为及时推进大项目建设,法庭积极配合镇委镇政府做协调工作,向群众讲清土地权属、承包经营户的权利与义务等法律,使群众明白大项目建设与农民获利的关系,顺利推进了该项目。
二是加强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联系。昌江法院党组注重加强与村党支部的联系沟通,推行“党员服务岗”,加大巡回办案、节假日法庭等工作力度。截至今年4月,开展党员巡回办案89次。法庭党支部主动与村党支部建立纠纷通报、调解网络、纠纷化解等联动机制,组织党员法官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在开展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活动中,法庭党支部与辖区各村党支部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通过村支部对拖欠贷款的党员进行教育,使党员带头偿还贷款,带动群众。开展清收活动以来,法庭共审理不良贷款案件541件,清收不良贷款867.5万元。
三是加强队伍管理。首先,抓党风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与年终考核、年终评先、提拔任用三挂钩,使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干警。其次,强化廉政监督。在全院设立廉政监察员,聘请10名社会各界人士为廉政监督员,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审判纪律监督力度。其三,狠抓纪律整顿,实行考勤公开制度。同时,强化了8小时工作之外的监督,监察室经常进行明察暗访,几年来,无违法违纪案件。
通过“三个加强”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审判队伍。2008年以来,昌江法院获得“全国调解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国家级奖励;获得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院等省级奖励15次,有25名党员干警受到省委、省高院表彰。在2011年的创先争优活动中,昌江县法院党总支部被省机关工委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胸怀大局 心系群众
昌江法院党组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切入点,强化党员思想教育和群众观点教育,有效增强党员的大局意识和群众观点,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服务大局、服务百姓”实践。
在重点项目建设出现纠纷时,昌江法院党员干警总是主动服务。昌江县保梅溪河整治工程是昌江县水利工程重点项目之一,目前已进入项目建设的关键阶段。但因搬迁户林某拒不搬迁,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昌江县法院针对林某的搬迁房屋属违章建筑的实际,耐心细致地做林某的思想工作,仔细分析利弊,以审判实践中的具体案例向林某说明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的法理根据,促使林某自愿与水务局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使这起拖了一年多的搬迁纠纷得到圆满解决。2011年以来,昌江法院配合相关部门强化法制教育,化解重点项目建设中引起的拆迁、土地补偿等纠纷13起,确保了重点项目的推进。
在人民群众遇到纠纷时,党员领导干部的身影始终站在第一线。2011年12月,王下乡胶农因收购商强买强卖、垄断经营,造成胶农与收购商产生纠纷,收购商员工打伤部分胶农。橡胶是王下乡农民的主要产业和主要经济来源,处理不好,不但影响胶农生产积极性,还会引起更大的矛盾,造成治安隐患。昌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大胜带领包案工作组来到王下乡,与乡党委、政府一道,召集村委会、收购商、胶农代表进行协调化解,从法理、情理和市场规律等方面讲清胶农利益和收购商利益的平衡点,并对双方进行面对面、背靠背的多轮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
在老百姓遇到困难时,党员干警们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昌江法院自筹资金设立了助学扶贫基金,共资助了王下乡5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助学金达3万多元。今年上半年,钱铁村女大学生韩阿芳因无钱上学面临辍学,昌江法院党组了解后,立即到其家中慰问,并决定每学期资助2650元用于专项解决韩阿芳的学费问题。2011年12月,为解决包点乡群众的实际困难,昌江法院院党员干警进驻偏远地区的王下乡,走访慰问了王下乡各村委会的困难户,为困难户送去了米、油、饼干等食品,在驻点村排查出9个治安隐患问题,并逐一化解。同时,筹备了20000块砖、10吨水泥、2.6吨钢筋、8000元资金,为包点的钱铁村修建公厕。
转变作风 司法为民
2011年5月被告人陈某驾驶桂KL5××5号轻仓棚式货车与梁某某驾驶的一辆琼E02××5号重型自卸货车车头相撞,造成桂KL5××5号车上的张某当场死亡,李某、卢某等和被告人本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检察机关对陈某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昌江法院受理后,就民事赔偿问题在开庭前组织当事人协调,使被害人家属与陈某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开庭审理时,考虑到被告人陈某身受重伤,行动不便,昌江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被告人陈某家中开庭,陈某深受感动,表示一定好好悔罪,改过自新。
刑事案件到被告人家中开庭,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少见。这就是昌江法院以人为本司法观念的例证,是昌江法院转变司法作风的体现。
昌江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一是针对农村实际,采取预约开庭、预约立案、巡回审判等措施,方便群众诉讼。2011年,预约开庭审结案件156件,占审结民事案件的20.53%。巡回审理案件468件,当即调解当即履行281件。同时,把立案大厅建设成为便民之窗,在立案庭和乌烈法庭设立刷卡缴费机。改进接待当事人的态度,对来访群众做到“一声问候、一张椅子、一杯热水”。二是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矛盾。把调解贯彻到民商事审判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将法院调解和社会调解结合起来,多方式、多渠道促成当事人以和谐方式解决纠纷。2011年,审结民事案件762件,除30件诉前财产保全不适用调解外,调撤结案631件,调撤率达86.20%。强化立案前调解,减轻当事人讼累,节约诉讼成本。2011年立案前调解结案196件,占审结民事案件的25.72%。
立足岗位 创优争先
在抓党建工作的过程中,昌江法院注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乌烈法庭党支部书记、庭长符家荣,扎根基层19年,默默奉献,2009年至2011年审结案件300多件;执行庭的党员法官们,积极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反规避执行”、“执行款物清理”、“委托执行案件清理”等专项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执行率,2011年执行结案率达93.26%,做到无执行积案,无涉执行信访案。刑庭干警在未成年审判工作中,强化审后延伸帮教,实现未成年重新犯罪率为零。昌江法院党员女干警立足各自岗位,积极开展文明岗活动,2011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有力地带动昌江法院各项审判工作,2011年,审判工作取得“三高一低”良好成绩:一是结案率高。全年受理诉讼案件893件,审结890件,在收案数比上年增加182件的情况下,结案率达到99.66%,比全省结案率96.01%高出3.65个百分点。二是民商事案件调解率高。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631件,调撤率达86.20%,比全省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51.99%高出34.21个百分点。三是执行率高,受理执行案件178件,执行结案166件,执行结案率93.26%,比全省执行率91.2%高出2.06个百分点;四是改判发回重率低,上诉案件被二审改判14件、发回重审5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2.14%。
方茜 钟国江 (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