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胡娜 邓业荣 麦兆堂)近日,昌江法院按照与昌江县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行政诉讼工作良性互动机制的若干意见》中的重大案件协调制度,主动配合行政单位成功化解两宗涉及重点项目建设和旅游业项目建设的搬迁纠纷。促进了官民和谐。
昌江县保梅溪河整治工程是该县水利工程重点项目之一,目前项目建设已进入关键阶段。然而一年多前,由于拆迁户林某拒不搬迁,工程进度受到了严重影响。林某认为原有房产的评估价格过低,希望提高拆迁补偿的标准,给予其购买两套经济适用房的指标。
工程停滞不前得到了昌江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邀请法院协助处理。昌江法院接到通报后,院长熊大胜立即启动《良性互动机制》中的重大案件协调制度,派员配合水务局等单位进行协调。
协调过程中,法官发现林某的拆迁房屋是违章建筑,因此针对他提高补偿的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运用审判实践中的具体案例说明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的法理根据,并指出拆迁户与政府部门协商解决问题的实惠与好处。
最终,这一拖了一年多的拆迁“钉子户”终于软了,林某心悦诚服的与水务局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
与此同时,在昌江县另一重要旅游建设项目——霸王岭风情小镇工程当中,也有一姓李的住户,在签订搬迁协议且领取了补偿款后,不肯搬迁。李某认为,其岳父朱某在七叉镇粮所土地被征用拆迁时,未得到安置补偿,要求追加1.5万元给其岳父做安置费。此案涉及到昌江重要旅游项目建设,如不及时拆迁将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昌江法院派员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协调中,对李某的要求及阻碍拆迁的后果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促使李某认识自己的错误,第二天便主动搬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