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好心帮我借钱,我觉得很亏欠他们。”
“违约利息非常高,还得越早对你越有利。”
几天前的一个上午,记者来到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大厅,一场立案前的调解正在进行。
这是一起借贷纠纷,被告邹廷源欠原告银行本息共计3.9万元。邹廷源愿意还钱,但他也说:“我只是个种瓜菜的,收入有限,没那么快还上。”
他表示可以在10天内还上1万元,另外2.9万元,本金2.2万元在两年内还完,利息由前妻文萃归还。
银行方面同意10天之内还1万元,但是剩下的要在3个月之内还完。
文萃则不同意还利息,因为在之前的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5万元债务,男方还3万,女方还2万,利息自负。如今她的2万已还完,没有义务再替男方还债。
三方观点不一,调解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韩雪琴苦口婆心地替邹廷源算账:“你现在已经有不良记录,上了银行的黑名单,以后不可能再从银行贷款,而且违约利息非常高,利滚利,每天都在增加,1万元每个月的罚息可以达到31%多。拖得越久越不利。”
法官还了解到,邹廷源曾在此期间借高利贷盖房,对银行没有还款诚意。
银行方面则表示,黑名单要7年后才能消除,但因为还在调解阶段,如果邹廷源能主动积极尽快还贷,可以帮助出证明尽快消除。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法官说得嗓子都哑了,但邹廷源依然坚决表示没有钱还,最多可以接受10天之内还1万,以后每个月付1000。但是银行方面坚决不同意,因为1000元连利息都不够付。文萃则表示只按离婚协议每月付400元孩子的抚养费,此外一分都不会多出。
邹廷源和文萃就利息问题争执起来,邹廷源推门而出,此时时针已经指向12时,法官只好无奈结束此次调解。
法官对记者说,此前已经多次通过电话与邹廷源沟通,他表示同意接受调解才叫过来的,但今天还是谈不拢。
法官同时也表示不会放弃,还会致电邹廷源询问意见,如果还是不行就及时立案。
看完一上午辛苦的调解,记者见到了昌江法院院长何泮。他介绍说,昌江法院一直非常注重调解工作,把调解贯穿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立案前调解、庭审前调解、庭上调解、庭后调解……一个都不能少。
据了解,仅2010年,昌江法院立案前调解就解决纠纷近百件,有效节约诉讼成本,及时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讼累。而在昌江法院受理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中,有30%是庭前调解结案的。
何泮介绍说,今年,昌江法院更是将立案前调解扩大到执行领域,在立案前就促成了执行案件和解。
今年2月,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邓某的借贷纠纷案,承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欠邓某的借款3.2万元,已自动履行2.7万元,尚欠5000元。因李某扩建其果园,把大部分的资金投入到生产中去,造成余款一直拖欠至今。而邓某因身体有病,一直在治病,所花医疗费特别大,现很急需用钱。
了解到纠纷的原因后,承办法官立即打电话与李某联系,把邓某为了治病急需用钱的情况入情入理地向其摆明,李某当时表示理解并立即答应马上履行。10多分钟后,李某亲自把5000元送到法院,当面交给邓某并表示歉意,邓某也表示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把立案前调解扩展到执行立案阶段是我们今年尝试的一项新举措。”何泮说,“有利于减轻执行工作压力,事实证明也有利于执行达到和谐的效果。”
下午,记者又来到乌烈法庭,随法庭工作人员驱车60多公里来到海尾镇长山村,随行的还有一位信用社工作人员。这里也是一起借贷纠纷的立案前调解。
大家来到被告陈太勤家中,陈太勤还在外放牛,只好派人去找,过了一会儿,被告才牵着牛走进来。
这起借款纠纷起因是陈太勤借了信用社5000元,与黎昌权共同使用,陈太勤的哥哥身患重病,家境困难,无力还款。信用社找到法庭,法庭在立案前便组织调解。今天,法庭召集各方进行调解,找来信用社,将两人的债务分开,同时信用社也表示可以给予陈太勤最优惠的利息,并不计违约利息。
陈太勤和黎昌权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黎昌权当场给付了本息2678元。陈太勤则约定在11月20日之前归还余款,不计违约利息。
短短半小时,这起案件就得到圆满解决。
记者问陈太勤是否满意时,他用不标准的普通话连声说:“确实可以,可以。”
“法庭同志不怕辛苦,专门跑过来协助我们工作,很感动。”信用社的委托人陈福来说,“去年乌烈法庭帮我们收了10多万贷款回来,百分百是协调解决的,农民接受协调最好,我们以收回贷款为目的,不是为了打官司。”
乌烈法庭庭长符家荣从1993年便在法庭工作至今,对调解工作深有体会,“一定要不怕麻烦,多做调解工作。”他说,“法院的目的就是要案结事了,实现社会和谐,调解的效果是最好的。”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