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时报讯(记者 翁木兰 通讯员 韩泽雄 麦兆堂)3月24日记者从昌江法院获悉,近日该院成功在立案前促成两宗执行案件和解,这是该院实行执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立案调解扩展到执行立案以来,首次在立案前促成执行案件和解。
据了解,该院立案庭于1月和2月份分别收到申请执行人唐某提出的析分财产案和申请执行人邓某的借贷纠纷案。收到申请执行书后,承办法官仔细的审查相关材料,详细地了解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在申请执行人唐某与被执行人蒋某的析分财产一案中,认为之所以造成他们离婚都是唐某的错,是唐某抛弃了她和女儿,在思想上存在着不满的情绪,便拒绝履行义务。因此拒绝履行判决属于唐某所有的部分共同财产给付的义务。了解到此情形后,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向双方分析案情、释明法律关系,并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地疏导工作,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开导,使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当即与唐某签订了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