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昌江法院在抓制度落实中建立并逐步完善审判业绩考评机制,对审判工作实行量化考评,客观评价,有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过去,对审判岗位的考核多以主观评价为主,既不科学,又带有极大的随意性。审判业绩得不到客观评价,影响干警积极性的发挥。为此,昌江法院在抓审判管理的过程中,探索建立审判业绩考评机制,按法院人员分类,分别建立了审判业绩考评、行政岗位业绩考评和司法警察业绩考评三个业绩考评机制。将审判工作分解为五个方面十六项指标来考核,使考评更为详细、科学。一是审判工作量指标,其中又分为庭工作量和院平均工作量两个方面进行考核;二是审判质量指标,主要从发回重审、改判和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考核等四个方面来考核;三是时效指标,主要从案件审理审限执行情况来考核;四是审判效果指标,主要从调解、和解以及审判的社会效果、有无引起恶性事件、有无产生不良影响等四个方面来考核;五是综合工作指标,主要是从廉政、纪律、学习、调研信息、职务履行等五个方面来考核。同时,量化考核指标,构建客观评价体系,实行逐项记分的方式进行考评。
在审判业绩考评的具体实践中,昌江法院坚持业绩考评与制度落实结合、考评与评先考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结合。
(一)业绩考评与制度落实结合,实现审判管理点、线、面的强化。一是在点上,管住重点案件和审判程序、实体公正。二是在线上,通过工作量和效率考评,管好审判运行流程。三是在面上,促进各项制度落实。通过审判效果考评,形成和谐诉讼机制,并促进各项司法为民措施、突发事件报告及预警措施、易激化矛盾化解措施等制度的落实。
(二)业绩考评与年度评先和年度考核结合。昌江法院审判业绩考评记分办法规定,审判业绩考评基本分为100分,根据工作量及工作完成情况可有增减。
(三)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结合。
审判绩效考评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不断提升。
二是审判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更加统一。
三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司法能动性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