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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违约的经济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0-09-0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9月1日记者从昌江法院获悉,近日,昌江法院仅用一天的时间成功调解一起半年没有解决的经济纠纷,处理纠纷的同时还为纠纷双方消除了争议后患,令纠纷双方非常满意。

  据了解,2009年10月23日,赵老师将其在昌江县乌烈镇开办的“某某幼儿园”以9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许老师经营。许老师先支付了转让金50000元,尚欠40000元未支付。半年后许老师认为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约定不明,且财产未作清点不予以支付剩余部分。近日,赵老师以许老师违约向法院提起诉讼。

  昌江法院受理后,当天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了解情况,并针对双方的争执做双方思想工作,一方面说服被告应按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面说服原告应对转让财产清点登记交付给被告,消除争议后患。在双方意见基本一致后,与双方当事人从县城赶赴乌烈镇,对某某幼儿园的财产进行清点登记。经过昌江法院耐心的劝说和细致的工作,仅用一天的时间成功调解一起半年没有解决的经济纠纷,令纠纷双方非常满意。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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