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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勤副院长带检查组到昌江法院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0-08-0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近日,省高院副院长傅勤率领省高院制度落实工作检查组到昌江法院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组由10人相关负责人组成,分5个专项检查组,分别通过查阅制度汇编、案件登记本、会议记录、审委会讨论记录等相关资料以及抽查案件卷宗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对昌江法院党务、政务管理、审判管理、案件质量、队伍、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检查。

省高院傅勤副院长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对昌江法院受检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昌江法院以“制度落实年”为抓手,围绕四项重点工作服务于法院的发展大局,有五个方面的工作亮点:

一是克服人少案多的困难,案件审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未成年犯的判后帮教工作是昌江法院刑事审判的工作亮点。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到未成年犯罪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把判后帮教作为少年法庭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回访考察制度,形成法院、学校、社区、家庭“四位一体”的帮教合力,成功感化和挽救失足青少年。1999年来,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犯41人,没有一年重新犯罪,有5名未成年犯在少年法庭的帮教下考上大学。

二是相关制度设置较为完善,保证了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度执行年”的落实活动中,昌江法院通过修订、补充、完善共形成90项制度,制度大部分在执行过程中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规范司法行为。其中一些制度也值得其他法院借鉴,比如建立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能向涉诉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发出“行政首长出庭函告书”,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自2009年至今,共有三宗案件的行政机关首长前来出庭应诉,这在基层法院尚未多见。昌江法院制定了《法官自由裁量权规范》,在全省也不多见,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三是院党组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制度齐全,取得了良好效果。昌江法院案件评查制度落实得比较好,做到了评查经常化。成立了以何院长为组长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案件评查工作的暂行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政法委高院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工作部署,专门制定了《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并专门活动就“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小结,对于评查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地一一罗列,做到了到卷到案到人,并对优秀的案件和裁判文书进行了通报表彰。

四是院党组的会议制度落实较好,行政管理严格、规范。院召开会议组织严密、准备充分,开会时能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广泛征求意见,行政管理的制度落实到位,每个月有一个工作情况汇总,对重要情况和主要问题进行通报,研究整改措施,向相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具体要求。

五是廉政建设紧抓,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上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0次,从2008年到现在没有干警违法违纪被查处情况。

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也一一指出,主要是:部分制度过时、有些制度相互冲突、党组理论学习较少、审委会案件少、档案归档不规范、审判管理信息表填写不完整,个别案件移送不及时等问题。

傅勤副院长最后强调:今年我省法院通过制度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委提出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制度创新、廉洁公正执法和治安环境整治四项重点工作,以“制度落实年”为契机,通过狠抓制度落实,努力做到队伍不出问题,案件不出问题,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实现人民法院的科学发展。傅勤副院长同时就昌江法院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提出几点意见:

1、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工作,检查现存的制度,对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相冲突的制度予以修改,并建立欠缺的制度。

2、建议加强档案管理和裁判文书原本用印规范。

3、建议行政审判按照省高院会议精神,将行政案件全部按照简易程序立案,如行政庭认为某案不适用简易程序,再按规定改为普通程序。

4、建议各庭将每年的裁判文书汇编成册,方便查阅。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昌江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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