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天涯法律网讯 2009年以来,我院按照省政法委、省高院有关普法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以及县政府和县普法主管部门的指导督促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普法工作纳入法院整体工作进行部署,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工作,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强化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为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明确目标任务,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1、成立本院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由院长何泮任组长、副院长庄仿元、符英钦任副组长,成员为办公室主任钟国江、政工室主任文建耿。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院政工室,由党组成员钟国江兼任主任,办公室负责普法活动的具体协调工作。
2、制定普法年度工作计划。根据省政法委、省高院有关普法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院实际,院党组通过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我院2009年度普法活动计划,明确了普法目标,为我院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3、完善组织网络,强化责任落实。实施普法目标责任制,进行目标分解,从院党组到庭、室、队,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从院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至普法联络员岗位,均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具体,确保普法活动向纵深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普法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2009年4月,全院召开普法工作动员大会,动员部署2009普法工作。何泮院长作关于发挥审判职能,切实做好普法工作的动员讲话。要求全体干警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以扎实认真的工作态度投身到普法工作中来,在执法中普法,以审判促普法,不断推进我院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
2、举办平安建设宣传月系列活动。宣传月期间,组织干警上街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场次、参加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干警40多人次,横幅5条。同时,扩大普法宣传教材向各类普法对象的发放覆盖面,共下发《婚姻法》、《行政许可法》教材50余册。
3、营造普法宣传氛围。一是编演了反映新时代法官精神风貌的小品《情钱面前》并参加了海南省法院文艺汇演的演出。二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竞赛,扩大参与面,激发普法对象学法热情,将普法活动由宣教型向互动型转变。三是开辟法律服务“快车道”,主动应对群众法律需求,通过法律援助服务、业务现场办理、诉讼须知卡片发放等方式,突出显示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和便民性。
三、立足审判工作,强化宣传教育力度
1、完成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和案件执行工作,以审判促宣传教育。2009年11月20日止,共受理各类案件852宗,审结822宗,结案率达96.48%。受理执行案件115宗,执行结案102宗,执行率达88.70%。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击犯罪,教育群众,维护稳定;调整市场主体、民事主体间的法律关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调整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积极开展少年法庭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刑事案件审判原则,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领导小组和少年法庭,制定少年法庭工作规则,建立未成年罪犯回访考察制度。注重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教育未成年罪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社会合力,对被判缓刑的未成年人加强帮教,少年法庭还定期不定期地对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生产上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感化未成年罪犯。
3、抓庭审质量,通过庭审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开庭审理活动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重心环节,庭审活动的好坏,直接影响法官的居中形象、案件审理的公正形象和人民法院执法的公信度。在公开审理案件时,欢迎群众旁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观摩,主动向当事人征求意见。对进行庭审案件的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及旁听群众进行问卷调查,征询他们对法院庭审工作的意见。让群众对法院工作有更深一步的认识,也激励广大法官提高自己的庭审水平。
4、注重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及时化解民间纠纷。我院乌烈法庭针对一些调解委员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文化素不高,缺乏法律知识这一实际,乌烈法庭采取以下措施对他们进行指导:(1)举办培训班,2009年以来,派出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法官分别到辖区4个乡镇举办1次人民调解委员培训班,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还送发法律图书资料60份。(2)利用到村寨办案的机会,对调解委员进行传帮带,每到一个村办案,都邀请村调解委员旁听办案过程,使他们从中学习和掌握调解方法。(3)指导人民调解委员调处简易民间纠纷,解答调解委员咨询50多次,通过个案指导,问题解答,提高调解委员素质。
四、创新普法形式,深化学法用法活动
1、送法进社区。制定下发《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文明小区方案》,将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向社区延伸,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以本院社区的干警家属子女为普法对象,通过组织大家观看法制宣传图片、法制专题电影等趣味性、生动性的普法教育形式引导他们远离“黄、赌、毒”的诱惑,在守法护法行动中健康成长。以外来人员为普法对象,为出租户和流动暂住人员发放法律知识读本,不定期的对他们进行辅导,提高他们自觉学法、守法意识。
2、送法进校园。在昌中、海钢一中等校园内开辟“法律知多少”、“警钟长鸣”等图文并茂的法制专栏,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院长何泮亲自带领法律知识丰富的法官到昌江中学、海钢一中、民族中学等学校授课,听课师生达3000多人。4名法官被昌中、海钢一中等、民族中学、乌烈中学聘任为法制副校长,帮助学校规范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与学校师生召开知法、守法调查座谈会,共同探讨校园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教育效果,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3、送法进企业。坚持以探讨、交流和促进企业法制建设为宗旨,为企业提供多渠道、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主动与海钢公司、昌江国投海岛公司沟通,为他们解答有关的法律咨询,并根据普法工作的需要,到公司、厂矿进行巡回办案,以案说法,在办案过程中,对广大干部职工宣传法律知识,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提高企业与法院在普法活动中的联动性。
4、送法进机关。积极协助、配合各机关部门的普法工作,派员到县工商局、税务局等单位讲授《行政许可法》等专题讲座。2009年10月,应县人大的邀请,我院参加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辅导班的授课,我院共派出刑庭庭长、民庭庭长、民庭副庭长等三人,讲授了《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宪法》《监督法》等专题讲座。委员们听课后,纷纷表示,法官们的讲课深信入浅出,效果非常好,通过学习,使大家对我国的法律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希望这种形式继续开展下去。
5、送法进乡村。一是继续在边远村寨设立起诉箱、办案点,把立案受理工作送到群众家门口。到离法庭较远即十五公里以上,且交通十分不便人口上千人的村落设立起诉箱,使偏远地区的群众有纠纷时,不用出村就可向法庭起诉。二是办好田间法庭,为农民送法上门,送法下村。根据农民的作息情况的特殊性,改变过去坐堂办案的判官老爷作风,到田间地头开庭审案,既免去了老百姓的讼累,又提高了办案效率。被群众称为田间地头的天平。三是把法律咨询活动开到乡镇村落,为老百姓解疑释惑。
五、加大培训力度,依法进行治理
1、坚持普法培训制度,加大学法力度,提高执法能力。在普法工作中,院领导班子成员身先士卒,从自身做起,院长、副院长带头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组普法学习制度,坚持周五下午的半天法律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县委、县委党校的法律知识学习班,。在本院举办培训班2次,邀请省海南中院领导到本院授课,讲授《合同法》《物权法》等专题。
2、从严要求,依法进行内部治理。认真学习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严格执行《错案追究责任制度》,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认真进行梳理、审查,对故意违反审判纪律的错案,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3、注重普法成效。把普法考试成绩、审判业绩以及贯彻落实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全院工作的议事议程,把学法用法执法情况与年终考核、干部选拔任作挂钩,当作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让普法教育宣传活动不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