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院在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配班子、优干部、建队伍、强业务、兴文化、抓基础为发展思路,以审判执行工作为重心,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实现了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全面提升,为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今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我院党总支被海南省委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昌江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10月31日,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五高一低四无”的局面:一是收案数创历史新高。共受理各类案件3177件,审执结案件2828件,分别同比去年上升126.28%和115.71%,是昌江法院历史以来受理案件数最多的一年。二是结案标的额高。结案标的额1.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1.67%。三是执结标的到位率高。共执结标的金额2373.93万元,执行到位金额1739.62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3.28%,高出省二中院考核标准23.28%。四是院庭长办案数高。院长(含副院长、专委)受理案件454件,同比上升142.78%,结案346件,同比上升119.11%,占全院案件数量比重为13.7%,同比上升2.6%。庭长(含副庭长)受理案件2555件,同比141.04%,结案2341件,同比168.77%,占全院案件数量比重为77.12%,同比上升14.21%。五是法官人均办案数高。法官人均结案122.19件,相比去年增长了50.89件。六是发回重审改判率低。发回重审案件5件,改判案件21件,发回重审改判率0.92%,低于省二中院考核标准1.58个百分点。全年无超审限、无超期羁押、无违法审判、无群体信访事件。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截至10月31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0件206人,结案126件,结案率达84.56%。一是依照省委和县委禁毒工作部署,依法严惩各类毒品犯罪。结合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件15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5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的重罚率达到70%。没收赃物28件,没收毒资2521元,严厉地打击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推进量刑规范化,提高刑事审判质量。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结案件112件,占审理刑事案件的78.32%。刑事案件只有1件发回重审,发改率为0.79%,刑事案件质量大幅度提高。三是外延审判职能,强化移送管教工作。判处非监禁刑罪犯59件70人,均如期向罪犯的居住地或户籍地的司法行政部门移交,有效的解决了脱管、漏管问题。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判处未成年犯罪6件8人,组织承办法官进行回访考察,展开帮扶教育,回访考察率达90%。四是加大刑附民案件调解力度,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针对刑附民案件执行难、被害人合法权益较难得到保障的特点,不断加大刑附民案件调解力度。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1件,调解6件,调解率达54.55%,其中调解数达45万元以上,调解赔偿数额全部履行,调解当事人自愿履行率达100%,真正维护受害人权益。
(二)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全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截至10月31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38件,结案2182件,结案率93.33%,收案数和结案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271.70%和276.21%。一是坚持以调促和、调判结合,不断深化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大调解格局”、“四位一体”调解网络、诉调对接和便民联络站等机制,不断深化创新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调撤案件490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二是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房屋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涉民生案件1855件,重点维护百姓合法权益。三是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适用简易程序案件528件,平均审理天数25.25天,真正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方便群众诉讼。采取巡回受理,就地办案,流动法庭车巡回审判等方式,为百姓送法上门。巡回办案受理363件,当场审结253件,巡回办案中调处非诉纠纷80件。
(三)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截至10月31日,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0件,审结56件,结案率93.33%,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7件,审结77件。一是加大行政审判协调力度,实质化解官民矛盾。对涉及县重点项目建设的搬迁、拆迁纠纷以及行政处罚纠纷案件,加大协调力度。协调撤诉3件,行政争议和谐化解。二是支持与监督并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以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起诉等方式裁判行政机关胜诉,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驳回诉讼请求17件、驳回起诉34件。
(四)加大执行措施力度,全力破解执行难。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阶段性任务,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一是狠抓执行“五率”质效,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10月31日,共受理执行案件523件,执结371件,共执结标的金额2373.93万元,执行到位金额1739.62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3.28%,执行和解案件142件,执行和解率48.5%。二是集中清理执行案款,确保案款发放到位。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安排专人理清未发放执行案款的具体情况,逐笔逐案建立拟清理案款台帐,做到底数清,账目明,数目对。已按要求完成了排查出80笔案款的清理工作,将到账未发放的案款113.27万元全部清理发放完毕,并全部录入执行案款清理系统。三是强化执行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执行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积极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涉民生执行案件、反规避执行、打击拒执罪等专项活动,不断强化执行措施,稳步解决执行难。2016年来,对有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案件203件;利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共将154名失信被执行人列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其中6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失信黑名单压力主动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义务的1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移送追究拒执罪案件12案13人。
(五)不断延伸审判功能,保障昌江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主动提供司法服务。对涉及昌江国家级循环经济工业区建设征地、昌江核电工程、县保梅河整治工程和棋子湾开发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院领导亲自包案,承办法官主动担案,积极促进重点项目顺利进行。2016年共协调化解涉及大项目建设纠纷3件,依法及时助推全县中心工作。在海钢公司内退职工1342人起诉海钢公司系列案中,由分管民事的副院长牵头,重点评估、集中讨论、全程跟进、优先审理,逐级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并配合县委县政府认真做好维稳工作。二是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创新管理。到乡镇为人大代表上法制课4次,班子成员到乡村、单位、社区等地讲授法制课5场;开展法律讲座进乡村10次,发放各类法律读物600余册。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助推法院科学发展
(一)以“院庭长传帮带”为先驱,强化司法责任制。通过优化审判资源、明确审判组织和审判职责,完善审委会改革和裁判文书签发改革以及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等举措,逐步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截至10月31日,院庭长共承办案件3009件,占全院案件总数94.71%,真正实现优质审判资源回归一线。同时,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做到放权与监督有机结合,严格执行《司法责任制清单》,推行“案件二维码”识别制度、防止同案不同判的类案参考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让审判管理落到实处。2015年3月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法官司法担当明显增强,各项审判质效明显提升,截至10月31日,法官人均结案122.19件,相比去年增长50.89件。
(二)以“加强诉权保障”为目标,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依法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共接待群众咨询2158人次,当场登记立案数1918件,立案率在96%以上,当事人诉权得到切实保障,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
(三)强化法官职业保障,落实法官执业待遇。根据中央、省委、省高院的部署,完成了员额内法官职务套改、法官职务工资套改,11月份将员额内法官基本工资补发到位。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亦在进一步落实当中。
(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稳步完成人财物归省级统管工作。目前,我院已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财物省级统管工作,完成员额内法官的等级评定。人事管理收归省级统管尚在稳步推进中。
三、深化司法为民举措,努力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一)不断推进司法公开,让司法更加利民。我院以“法院开放日”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为载体,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25次,组织人民陪审员在国家法官学院海南分院专题培训74人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1325件次,符合公开要求的裁判文书100%公开上网,全面落实了司法民主。
(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司法更加惠民。截至10月31日,共为年老体弱、经济困难的117宗案件156名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7.34万元,让有司法需求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28件执行案件共45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审核发放了司法救助金额65.5万元,切实保障当事合法权益,让司法更加惠民。
(三)切实帮扶包点贫困村,让司法更加亲民。2016年是《昌江黎族自治县贫困村三年扶贫攻坚规划》收官之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安排部署,我院加大了帮扶支持力度。扶助贫困户及脱贫巩固户共34户,资助种植黄精、槟榔等花费310000元;帮助钱铁村委会重新安装在“莎莉嘉”台风中被毁损的水管,花费50434元,解决了全村的饮水问题;台风“莎莉嘉”期间,我院组织干警参加包点王下乡的抗洪救灾工作,送去部分紧急物资,协助当地党委清除道路阻碍和转移群众;资助包点钱铁村林小红等3位贫困学生每人每学期2500元;给予韩秀妹等4位贫困同学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向叉河镇唐村村民双特困户豹亚组、豹亚林每人发放3000元用于修缮房屋,向叉河镇唐村村民特困户韦文发放50000元用于危房改造;向豹亚组、豹亚林、韦文每人发放帮扶减贫资金4000元用于购买种羊。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
(一)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打造政治过硬的人才队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活动,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党建工作,把纪律、制度、规矩挺在前面,党建工作成效显著。2016年,我院被最高法院评选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我院党总支被海南省委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打造业务过硬的法官队伍。按照队伍建设正规化、职业化、精英化的要求,我院通过院庭长开示范庭、裁判文书评查、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评查、书记员技能培训等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司法能力。2016年以来,组织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852余人次,稳步提高了法官、书记员做群众工作能力、矛盾纠纷化解能力、驾驭庭审能力、法律适用、诉讼调解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此外,坚持“以调研促审判”的思路,一把手亲自带头搞调研。2014年承担的海南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顺利结项;我院熊大胜、方磊同志撰写的《“法定下的约定”:行政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探析——基于立法现实的考察》一文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行政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征文中荣获二等奖;龙伟、牛雅慧同志撰写的两篇新闻宣传信息分别获得省高院2015年“好新闻”特等奖和三等奖。
(三)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进法院科学发展的“牛鼻子”来抓,确保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一是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扎实落实“两个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以推进学习教育为抓手,强化廉洁自律意识。通过上廉政教育课,邀请党校领导进行廉政知识辅导,学习先进典型,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对新录用人员和提拔晋升人员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悬挂廉政警示牌和建立廉政文化长廊等多项教育措施,强化廉洁自律。三是以完善管理制度为抓手,筑牢党风廉政防线。我院完善了《贯彻执行“四项制度”实施办法》《廉政谈话制度》等一系列廉政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了廉政考评记分、违纪查处和日常管理各项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实现了用制度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四是以强化内外监督为抓手,切实规范司法行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5次,旁听案件审判3次,参加重大执行活动2次,进一步强化内外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五、夯实基础保障,着力提升基层基础建设
此外,我院的乌烈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以及执行指挥系统等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迈上新台阶。
(一)新建乌烈法庭。原乌烈法庭已无法满足审判需求,我院在原址上新建审判综合楼,现已正式投入使用,硬件设施及信息化设备基本配齐,审判工作已有序开展;乌烈法庭干警周转房已验收完毕,目前正在配置空调、热水器等设备,进一步提高干警生活质量。
(二)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完善了导诉接待、立案审查、材料收转、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八大功能为一体的服务平台,配置了案件自助查询机、LED显示屏、桌椅、纸张、笔墨、老花镜、饮水机、雨伞等便民设施。
(三)完善信息化建设。全面投入使用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审判管理系统、远程视频接访和法院电子档案,实现建院以来的诉讼案卷数字化采集,让法官、律师、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更加便捷,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四)强化执行指挥系统。启动了执行查控系统的应用,配备执行查控室,开通了“总对总”和“点对点”两套执行查控系统,在查控系统上输入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即可对被执行人的机动车辆、工商注册信息进行查询,对银行存款进行查询、冻结;开通了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查询系统,只要在电脑上输入被执行人姓名、住所地,即可在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机构代码证号,极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第二年,昌江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新常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法院工作发展,护航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此,着力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动法院发展。继续推进司法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和决心,精心组织,统筹配合,重点突破,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让改革成果充分体现在审判质效、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提升上来。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昌江发展。精准把握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做好民事、刑事、行政和执行工作,以前瞻性的司法预判、司法应对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新常态,为昌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司法能力和改进司法作风等为抓手,切实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形象。坚持“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完善党风廉政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五是主动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坚持重要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展向党委、人大报告制度,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更加广泛的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