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院在上级法院指导监督下,在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法院各项工作。2014年9月被省高院推荐为全国优秀法院候选单位。现将我院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狠抓专项活动为动力,提升司法公信形象
(一)着重抓好作风建设
一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重抓好作风建设。我院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并取得初步成效。在这次活动中,我院共查找出64条问题,通过制定“两方案一计划”,并制作整改台帐,提出了10大项27小项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任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我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我院各项工作成效明显:首先,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分管领导下基层多了,带头搞调研多了,关心案子多了,关心群众多了。其次,司法为民的群众观念明显增强。巡回办案554件,通过旅游法庭、田间法庭、瓜菜法庭、胶林法庭、交通法庭等为当事人解决了诉讼难的问题,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交通法庭共收案195件,审结194件,结案率99.49%。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43件/59位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45.8万元。最后,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改变学风文风会风,精简各类会议,今年召开会议27次,比去年同期下降22.86%。重点整治对待群众诉求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二是扎实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教育,集中学习《警示教育案例选编》4次,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片32次,参观昌江县廉政文化宣传展1次,干警们深受教育,活动结束后上交心得体会61篇。今年,我院参加全县68个单位和行业评价,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二)着重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抓好院党组班子建设。一年来,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党中央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我院科学安排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内容,开展了专项学习21次,不断提高党组班子的理论水平和领导决策、驾驭全局的能力。同时,针对当前法院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设立一系列攻关课题,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党组每个成员,认真开展调研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为民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增强了党组开展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抓好党支部建设。我院以抓好支部建设为基点全面推进“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全院工作大局,逐步加强了四个支部(一个设在乌烈法庭)和九个党小组建设以及“以垂直为主、横向为辅”的基层党组织管理模式。一年来,乡镇党委积极配合参与法庭调解案件100件,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三是抓党员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激励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组织干警前往白沙起义纪念园、五指山革命公园进行实地教育,在革命圣地重温入党誓词、法官誓词,由院领导带领干警在党旗下庄严宣誓,增强了干警的荣誉感和使命感。2014年7月,扎根基层23载的符家荣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三)着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签订责任状,完善考核机制。从院长、党组成员、专委、各庭室队负责人至干警,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责任层层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使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良好局面。同时,对中层以上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进行考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与年终考核、年终评先、提拔任用三挂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实行廉政监督员和监察员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督。根据干警岗位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各部门的廉政监察员,把监察工作延伸到各部门。在外部监督上,今年以来,我院召开新任廉政监督员10人,召开监督员座谈会2次、向监督员电话了解情况13次、走访监督员12次、邀请旁听开庭6次。三是继续执行廉政监督卡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发放廉政监督卡,认真收集当事人举报和反应的问题,依照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于违纪情况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反映问题的当事人,以实现对案件由立案到结案的全程监督,我院今年发放廉政监督卡1680张,收回1357张,监察科电话回访当事人20次,均没有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四是注重教育,筑牢干警思想道德防线。今年以来,共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和廉政专题学习45次,发送廉政警示短信2400余条。对5名新招录干警,1名新任助理审判员、2名新聘用人员和2名干警岗位调整进行任前廉政教育一次。今年,我院有3名法官拒收当事人钱财礼金近2万元。
二、以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为昌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014年,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实现“五高一低一好”:一是各类案件收案数创新高。共受理各类案件1680件,同比增长25.68%,其中,诉讼案件1391件,同比增长30.70%;民商事案件收案1073件,同比上升24.42%;刑事案件收案166件,同比上升14.48%;行政案件收案149件,同比上升161.82%;执行案件收案289件,同比上升5.34%。二是行政案件结案率高。行政案件收案149件,结案148件,结案率95.32%;其中,行政诉讼案件18件,结案17件,结案率94.44%;非诉案件131件,结案131件,结案率100%。三是执行结案率高。执行收案289件,同比增长5.34%,执结276件,执行结案率95.50%,同比提高0.24个百分点;四是执行标的额实际到位率高。执结标的金额943.26万元,实际到位701.44万元,执行标的额实际到位率74.36%,比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定的50%高出24.36个百分点;五是涉民生执行案件结案率高。2013年底至2014年6月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排查的41件涉民生案件,已全部执结,执结率100%。六是民事案件发改率低。我院民事案件发改率为0.75%,同比下降0.18个百分点。七是交通巡回法庭司法为民效果好。我院交通巡回法庭成立仅一年时间,共收案195件,结案194件,结案率99.49%,其中调解170件,撤诉5件,调撤率90.21%,履行标的额4785633.12元。
(一)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抓好刑事审判工作
刑事案件收案166件,同比上升14.48%,结案165件,结案率99.40%。全年没有发回重审、改判刑事案件。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涉黑、涉毒案件以及职务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给予严厉打击;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案件123件,占审理刑事案件的74.10%。二是积极稳妥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偶犯、初犯及情节较轻的犯罪,依法正确适用非监禁刑;适用缓刑40件48人,免予刑事处罚2件2人,非监禁刑适用率26.67%,把握好宽严相济的尺度,发挥刑法惩罚、教育和引导作用。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案件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案件,坚持从严从重惩治。对受理的15件贩卖毒品案件均处予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对3名被告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3名被告人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对4名被告人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的重罚率达到70%。三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2件,其中调解7件,调解率58.33%,调解赔偿款项共114万元,已全部履行,自动履行率100%,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践行“司法为民”。2014年4月,我院通过“直播海南”节目对一起诈骗社保金案件进行公开开庭,扩大法制宣传。2014年6月,我院考虑到昌江地区近年来滥伐、盗伐林木案件频频发生,对一起护林员玩忽职守案件在霸王岭林区实施巡回审判,参加旁听的群众、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以及霸王岭护林员约100余人,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实际效果。
(二)以依法化解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着力点,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
民事案件收案1073件,同比上升24.42%,结案1066件,结案率99.35%。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做到四个“突出”:一是突出调解。调撤结案749件,调撤率73%,超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13个百分点;二是积极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案件694件,结案694件,简适率达65.10%。三是突出交通巡回审判。交通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195宗,审结194宗,结案率99.49%,结案标的额5747247.19元。其中调解案件170宗,撤诉5宗,调撤率达90.21%;调解案件当中自动履行率达92%,自动履行金额达4785633.12元。四是案件质量高。我院民事案件发改率为0.75%,同比下降0.18个百分点。
(三)加大行政审判协调力度,积极化解官民矛盾
一是行政案件收案大幅度上升。行政案件收案149件,同比增长161.82%。二是结案率高。行政案件收案149件,结案148件,结案率95.32%;其中,行政诉讼案件18件,结案17件,结案率94.44%;非诉案件131件,结案131件,结案率100%。三是行政案件质量高。审结的18件行政诉讼案件中,上诉案件1件,上诉率5.6%,同比下降25.4%。四是对行政机关协调和指导力度大。特别针对县重点项目和工程领域,涉及搬迁、拆迁、重点项目建设纠纷案件,我院加大行政审判协调力度,加大对行政机关的协调和指导,协调撤诉7件,撤回申请85件。并对每一宗案件进行协调、指导,及时指出行政机关的执法瑕疵,举办行政执法专题讲座2次。
(四)强化执行工作,有效化解执行难
一是执行案件收案高。执行案件289件,收案数量同比上升5.76%。二是执行“五率”成效突出。执行结案率95.50%,超额完成执结率85%的考核指标,同比提高0.24%;实际执结率80.97%;执结标的金额943.26万元,实际到位701.44万元,执结标的到位率率74.36%,比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定的50%高出24.36个百分点;民事案件移送执行271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74.63%,达到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55%以上的工作指标,同比提高5.45%;涉执行信访案件13件,全部息诉罢访,息访率100%。三是执行救助力度大。我院已累计对43件案件,共59人进行执行救助,救助总金额45.8万元。通过抓好司法救助工作,有效缓解涉法上访压力,实现案结事了,促进和谐昌江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理诉求
一是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做好接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1545人次。二是加大立案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立案调解109件,撤诉2件,诉前财产保全19件,社会效果良好。三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继续落实院领导接访日制度和信访工作责任制,共收来信7件,其中高院转办2件,县人大转办1件,县政法委转办2件,其他2件,均已办结。“6.12”大接访12件,其中涉执行5件,涉诉讼7件,涉法律咨询1件,均已办结。四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提升审判效率。负责督办案件1680件,共向各庭发审限督办函36份,对立案受理的各类案件均已按期全部录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
三、以能动司法为推手,全力服务昌江工作大局
(一)服务省县经济发展大项目
2014年1月,成功化解一宗涉及棋子湾旅游开发的重点工程项目。被告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夏威夷公司在棋子湾高尔夫会所别墅建设纠纷案,案件不仅标的额较大,同时关系到昌江棋子湾重点项目建设的全面推进。经我院多次反复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和解,被告支付原告69万余元,有效地促进了昌江棋子湾重点项目建设的全面推进。此外,我院全年共协调化解一批涉及大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纠纷案件3件。
(二)服务县民生工程方面
一是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到乡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地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庭审观摩、以案讲法等30次,到田间地头、农家村寨巡回办案554件;到乡镇为人大代表上法制课4次,熊大胜院长及党组成员钟国江到乡村、单位、社区等地讲授法制课8场;开展法律讲座进乡村2次;组织法官在石碌、昌化、乌烈等乡镇开展女法官法治宣传1场次,未成年人法治宣传1次,发放各类法律读物200余册,受教育群众200余人。二是切实做好我院扶贫包点工作。今年两次强台风袭击我县,我院均组织干警参加包点乡镇王下乡的抗洪救灾工作,并捐款2万多元,全院干警个人踊跃为全省灾区群众捐助34130多元。同时,长期资助包点村钱铁村4名贫困大学生每人每学期2500元,至今共计4万多元。“三月三”期间我院除了捐助4000元给驻点乡村举办庆祝活动外,还组织篮球队参加王下乡庆祝黎族传统节日“三月三”篮球比赛,增进了友谊。此外,我院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贫困村三年扶贫攻坚规划(2014-2016年)》,分别为王下乡钱铁村、洪水村购买摇蜜机2台,饲料、玉米122包,塑料网456米,塑料槽38个,喝水器57个,共计32104元。
四、以狠抓教育培训和调研能力为突破,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2014年初,院党组仍然把队伍司法能力建设作为昌江法院重点工作之一来抓。
(一)狠抓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按照省高院及我院2014年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安排,共举办或支持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53期、1769人次。其中我院自行组织各类培训班24期,参训人数670人次。参加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培训5次;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16人参加培训4次,共64人次;参加新招录、晋升警衔培训1次,5人次;举办了法官驾驭庭审技能、书记员庭审工作技巧和裁判文书写作专题培训班3期,受训人数198人次。今年,李海山、羊方、符巨华三位同志撰写的裁判文书分别获得全省法院2013年度优秀裁判文书刑事、民事、行政类三等奖。组织1人次参加最高法院组织的量刑规范化学习;2人次参加省高院组织的民事审判业务培训;1人次参加省高院组织的刑事审判业务培训;3人次参加全省法院执行理论与实务培训;12人次参加行政审判业务培训;1人次参加知识产权业务培训;1人次参加海事审判业务培训;4人次参见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培训;3人次参加全省法院审判监督业务培训;3人次参加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培训,今年,麦兆堂、罗金撰写的《人民调解协议有效力,百姓纠纷不过堂》荣获海南法院2013年度好新闻作品三等奖;2人次参加涉法涉诉工作培训,3人次参加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参加先进事迹报告学习培训180人,撰写心得体会165篇。举办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培训班2期,培训人数60人。二是推进学历教育。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目前,4名攻读在职研究生。另外,向昌江县委组织推荐报考工商管理硕士4名,组织推荐2人参见海南大学在职研究生考试。
(二)狠抓调研工作
院党组对理论调研工作历来高度重视,院领导亲自带头抓调研,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使调研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如,2013、2014年我院连续两年中标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2013年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试论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具体构建——以新〈民诉法〉为视角》业已顺利结项。熊大胜院长撰写的《司法公开面临的困境及其破解路径》获当代中国司法公开体系构建论坛征文优秀奖,熊大胜院长指导并参与撰写的《由错位到归位:法治视野下对“强拆”问题的再审视——基于案例分析的反思》一文,荣获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行政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4年年会暨“国家治理法治化与行政审判”和“行政诉讼制度完善与行政审判”主题论坛优秀奖;此外,《论机动车所有人认定的完善》、《并非“洪水猛兽”:自媒体时代下网络名誉侵权之司法审视及其应对》2篇文章已提交全国法院第二十六届学术讨论会征文;《“乡土正义”与“法律正义”的张力之间:人民法庭的功能定位探析》、《人民法庭人民陪审员制度创新》2篇文章已提交首届人民法庭建设高层论坛主题征文。全院范围内形成了“人人重视调研、人人搞调研”的良好氛围,调研水平、调研能力均有全面提高。
五、以加强文化建设为载体,助推法院全面发展
一是抓学识文化提升人文素质。我院通过多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来搭建平台,丰富法院文化建设的载体,营造出浓厚的文化氛围,彰显深厚的文化底蕴。开展了读一本好书,看一部好电影活动和“迎国庆,汇聚正能量,抒写中国梦”书法及摄影大赛,开展“健康法苑”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系列体育比赛等文体活动,引导人、塑造人、凝聚人,我院成为了一个开拓创新、拼搏进取、精诚团结的整体。参加昌江县政法系统“前卫杯”篮球赛荣获第一名。
二是抓物质文化夯实基础建设。在省高院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之下,多方筹措资金,进一步完善了办公楼的功能设施,500平方米立案大厅、1000平方米的乌烈法庭审判综合楼和科技法庭正在改建中,干警临时周转房即将建成,干警食堂已建成投入使用。并配套建成了乒乓球室、健身房、羽毛球场、篮球场。此外,生活区硬化绿化工作已完成。如今的昌江法院环境优美,赏心悦目,更让人感受到风清气正、和谐文明、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六、以提升司法透明度为重点,强化各界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今年开展2次,参与群众人数20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人。二是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我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5次,参见旁听开庭、听证、调解和执行等80余次。三是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汇报工作8次;四是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办案85件,并如期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倍增人民陪审员30名。五是强化裁判文书上网,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生效裁判文书上网310件,上网率100%。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依照县工作大局的要求,结合法院实际,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四个 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法院工作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政治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狠抓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法官队伍素质、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确保我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健康发展。
(二)狠抓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为平台,以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为载体,以业务学习、调研以及司法改革为突破,提升法院工作质效。巩固和推进“两评查”活动,抓好庭审和裁判文书制作工作,提升案件质量,彰显司法公信;狠抓调研工作,做到审判与调研并重,用审判推调研,以调研促审判。
(三)狠抓审判和司法政务管理,形成管理长效机制
加快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进度,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快推进“两庭”建设,形成管理长效机制,增强法院司法后勤保障;推进司法政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司法政务管理水平。
(四)主动争取各界监督支持,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主动争取县人大监督、政协支持,加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关注案件办理工作;切实做好“倍增”人民陪审员“先培训后陪审”的具体工作,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彰显司法民主;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提升司法透明度;做好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工作,积极沟通、协调新闻媒体,积极接受各界监督。
(五)按照中央、最高院、省委、省高院工作部署,积极配合推进司法改革。从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肩负的重要职责,按照中央、最高法院、省委和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